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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棍子打不死郭德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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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周,“非著名相声演员”郭德纲演出了一出绝对精彩的绝地反击,竟把个铁板定钉的事情弄到扑朔迷离的程度。让人兴趣盎然。

    被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一晚,郭德纲得到了排山倒海般的网民漫骂,很多人认定他这次是“死定了”的。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郭德纲死活不肯同那藏秘排油减肥茶一起覆灭。第二天一大早就在网上贴出了署名“德云班主”的博客为自己辩解。尤其第一篇《那一夜,我梦见百万雄兵——关于藏秘排油广告的声明》很是精彩,文白掺杂,嬉笑怒骂,不由人不佩服这位江湖艺人非同凡响的危机处理能力。

    眼下,郭德纲“代言门”还在继续发展变化着,最早起诉藏秘排油减服茶厂商、广告主和郭德纲的消费者王立堂老人,已经向法院递交的新的诉状,另行起诉工商管理机关行政不作为。

    郭德纲为什么没被一棍子打死?原因当然不止是他个人有些本事。这件事我们不能只当一场相声听听就过了,确实有些值得思考的地方,尤其是受到郭德纲挑战的机构,包括媒体(绝不单指央视)、行政执法和司法。

    今年“两会”期间,河南有四位律师提建议取消“3·15”消费者日,得到一片应和。因为很多人认同“当今的”3·15“已经变成了形式主义的节日的说法。”看谁倒霉“成了唯一的期待。但在这单薄的期待之后,是源源不断的质疑,很多人指出,虚假广告在央视等国内主流媒体上也并不少见,国内媒体以道德和法律的审查者自居,但自身却不干净。纯属五十步笑百步,甚至一百步笑五十步。

    第二个被推上尴尬境地的工商执法机关,按说本该独立地主动地履行职责,但我们的各类行政机关却似乎都对新闻宣传有一种习惯性的依赖,如果媒体没有准备好,那执法机关可能要费很大劲控制局面,等待那些效率低下反应迟缓的记者。相信这一次对藏秘排油的查处也有类似的情节。因为按照消费者王立堂的说法,他早在去年就去法院状告了厂商和郭德纲本人,四个月前又向工商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却一直没有得到答复。现在他们因为延迟查处,反而被消费者告到法院,应该不是很好受。

    事件当中有律师提建议要修改法律,直接规定明星在虚假广告中要承担连带责任。其实法律本身不是问题,中国的《广告法》本身并不落后,配套规定也算是细密的,不仅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的资格和广告内容有严格的限制,而且也规定了严格的审查程序和相应的处罚。明星有错别说连带责任,就是独立追究也不成问题。问题在于执法能力和态度。很多广告策划本身就包含了变化各种办法不断通过法律限令的设计,能不能清楚地判断,想不想花力气来查处,对司法机关是个考验。所以,有价值的建议不是修改法律,而是要加强司法。尤其在获取证据和导向处罚方面应当多向商业发达的国家借鉴经验。

    在我们看来,如今铺天盖地的商业广告存在普遍的虚假夸张现象,绝非某个个人或者单个方面出现了问题,要说责任,广告主、广告策划人、媒体和监督部门甚至包括习惯于盲从的消费者都有必要低下头来自省。对于虚假广告的泛滥,不能说是集体共谋,起码也是集体放纵。一棍子打不死郭德纲,不是因为郭德纲脑袋硬,而是因为棍子太软。

    他能不能成功跨跃这次的“代言门”事件,现在尚不可知。对于明星们来说,跨跃代言门最简单的方法还是在对厂商和产品的选择上。这个本不在话下的问题现在总是因为高额广告费的诱惑而被遗忘。消费者非常鄙视的,就是那种“要快速兑现成名前的所有艰辛和困苦”的想法。对个人来说,这无异于杀鸡取卵,而对不良厂商来说,正是他们轻而易举把明星拉上贼船的好机会。


责任编辑: 整理时间:2007-3-24 9: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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